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顺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7-30 16:40 来源: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埔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现将《2026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抓好落实。

 

顺昌县农业农村局        顺昌县财政局

                         2026年7月30日

2026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集成高产模式、提高关键增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提升水稻大面积单产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和(闽财农指〔2026〕2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在全县扶持1个实施整建制推进类型水稻规模种植主体。通过项目实施,水稻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水稻集中育秧等关键增产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结合当前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根据乡镇(街道)推荐上报,我县遴选1个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申报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顺昌县国慧种植家庭农场,整村推进烟后稻种植示范面积800亩;示范点:埔上镇墩头村、关墩村(详见附件1)。

支持规模种植主体应用高产优质品种、通过改善生产设施,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等,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提高水稻单产。重点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五新”,示范推广精量播种、工厂化机插育秧、科学施肥、绿色病虫害防治、全程机械化、“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推动开展集约化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等统一作业服务,促进水稻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三、补助标准

下达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80万元,支持实施主体原则上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的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下达资金总额的50%,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承担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不得与已申报今年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五、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穴播)、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平田机、碎土机、叉车、宽窄行插秧机、钵苗移栽机、抛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水肥精准调控(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有助于提高育秧(苗)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装备(设施装备所有权归项目主体所有),育秧盘、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所有机械设备、补助资金等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及其它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项目的组织领导,督促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主体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立足于指导、服务、扶持、规范的工作思路,集成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推动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实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力机型的“三主融合”,提升单产水平(详见附件2)。

(二)细化实施方案。根据我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生产实际与推荐粮油新型经营主体产能提升申报情况,在省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水稻生产实际,立足“三主融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申报主体根据本实施方案填写申报书,申报内容要明确单产提升措施、种植品种、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主推技术、单产目标、资金安排等实施内容。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

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

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表格等多种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项目乡镇应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详见附件3)。

(四)核实测产。作物收获季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产,原则上对主体随机选取3个点进行测产,每个点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平均后,与我县上年单产水平进行比较。

(五)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核实测产验收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六)严格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乡镇(街道)要及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效、资金使用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1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附件:1.2026年顺昌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计划表

 2.2026年顺昌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推进指导组

    3.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附件1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计划表

                       单位:亩、公斤

区域

经营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何种级别示范场/示范社

种植水稻面积

当地亩产水平

预期可提高亩产

备注

南平

顺昌

顺昌县国慧种植家庭农场

吴国慧

13860086085

 

800

417.1

50以上

埔上

 

合计

 

 

 

 

800

 

 

 

 


附件2

2026年顺昌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推进指导组 

为确保2026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推进指导组,具体如下:

组 长:蔡 洪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火娣 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成 员:叶喜琴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侯良风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蔡安胜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推广股股长

叶龙荣 县种子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蔡宝旺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余小兰 县土壤肥料技术站站长、农艺师

张耀帮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黄晨焱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周健宇 埔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助理农艺

 

附件3

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乡镇(街道):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乡镇

(街道)

项目主体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

方式

作物
品种

面积(亩)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亩产水平(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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